今年,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再补给农机经销商,而是直接打到农民卡(折)上。同时,从今年开始,河南省探索实行跨年度补贴制度。对于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县级农机补贴资金如有年度结余,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下年度可继续滚动使用。
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今年河南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给予优先补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为防止挂牌农民合作社与民争利、套取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资金必须打入合作社账户,而不能打到合作社法人代表或理事长等合作社管理人员个人账户。
对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河南省将累加补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累加补贴按《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对象执行。农用航空器的补贴对象为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浚县、滑县、原阳、长葛、舞阳、西平6个高标准粮田建设提升县(市)率先推进农用航空器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敞开补贴,不作数量限制;农用航空器补贴机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全省控制在300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