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机局、财政厅就落实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答记者问
——改革创新简政放权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改革创新简政放权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按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安排部署,为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订并印发了《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目前,2014年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已启动实施。为详细了解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情况,近日记者专题采访了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有关负责人。
记者:2013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如何?
答: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7亿元,共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16.47万台(套),受益农户近10万户,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40多亿元。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工业产销两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快速提升,新机具新技术加快应用,为粮食生产“十连增”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推动了农机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提升了农业技术装备水平。2013年,全省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781.8亿元,较上年增长5.58%;农机总动力达到1.11亿千瓦,增长2.55%;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35.8万台,增长5.71%;收获机械达20多万台,增长13.06%,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45368台,增长24.1%。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大型化、复式化、配套化趋势明显。
二是加快了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全省土地耕作、小麦收种机械化水平均达95%以上。全年共完成机电灌溉面积9131万亩次、机械化植保面积8272万亩次,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方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
三是促进了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扩展了农机化应用领域。玉米机收水平继续提高,年新增玉米机收面积315万亩,机收水平达65%,保持跨越发展态势;水稻机插有了新进展,全省机插秧面积210多万亩,奠定了大面积推广基础;花生机收取得优势区域重点突破,驻马店市花生机收率达80%以上;为应对极端、异常天气,适应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断推进的新情况,粮油干燥机械化起步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培育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了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发展活力。到2013年底,全省农机合作社达到5362个,居位。合作社流转经营土地面积440万亩,托管土地面积800万亩,占全省托管土地面积的80%以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农业节本增效和土地规模经营,为构建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2014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哪些改革措施?操作方式有什么新变化?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要求,2014年遵循“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力度,限度简政放权,切实发挥市场作用。
一是推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改革。2013年,河南省在6个省辖市开展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创新试点。试点情况表明,较以前的“差价购机、县级结算、补到企业(经销商)”方式,总体上利大于弊。因此,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并将这一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规范为“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购机价格由农民与农机产销企业按市场规律,自主商议、自行确定。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不再设定农机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进一步发挥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经销商的自主权。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须督促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但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经销商后,也不再报省农机局备案,省农机局只负责汇总公布并监督本省内的补贴经销商。
三是探索农机补贴经常性工作机制。为保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县级如有年度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下一年继续滚动使用”;“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积极探索农机补贴经常性工作机制,促进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