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农经处刘明星副处长向记者介绍说,我省农民合作社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产业覆盖面广,从生产经营服务范围看,我省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范围已覆盖农业全领域,涉及种养、加工和服务业,其中种植业占34.8%,养殖业占8%,从事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藏占16.71%,服务业占18.72%,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并逐步扩展到农机、植保、土地托管等多领域。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当前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和省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制定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截至2014年4月底,全省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81372家,是2007年底的75倍,居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