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机1688网!  |  官方微信
     手机版

咨询热线

18701651688

上海市2014年农机补贴实施方案以及第一批资金控制数

   2014-05-29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8740
  七、深化试点工作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2014年进一步深化补贴试点工作,在2013年青浦区开展的“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的基础上,全市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将开展“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的试点。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管理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时序进度。
 
  对于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农民筹资难的问题,市农机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达成合作协议。各项目实施单位农机管理部门要将金融服务内容向补贴对象宣传到位,并主动与当地金融分支机构做好对接工作,切实缓解农民筹资压力。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定,遵守纪律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要建立健全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县政府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要强化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内部约束机制,购机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区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区县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区县、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本年度必要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政策实施,加快推动上海市农机化水平和农机工业科技发展,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各自农业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布局以及农机装备结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装备配置规划,要切实摸清底数,强化科学配置,对于超过配置标准的农机品种,原则上不再新增,以报废更新为主。要加强与种植业、蔬菜、畜牧、水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农机农艺融合的合作机制,加快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加强农机农艺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机应用水平,着力突破农业生产的薄弱和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办法》(沪农委[2014]32号)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和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补贴对象用于自主购买补贴机具。补贴执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的制度,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要继续做好对补贴机具的实地核实、牌证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今年继续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购机补贴管理系统和上海市购机补贴管理系统同时启用,进一步强化信息监管。系统使用中要对注重补贴对象私人信息的保密工作,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要抓紧开展农民或组织的申请受理工作,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到和上海市购机补贴管理系统,杜绝“先排指标、后定对象”的现象。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