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机办函〔2014〕21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今年以来,各市、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落实责任,提能,全省机补政策落实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机补政策实施工作走在前列。
一、实施进度
中央财政下拨我省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亿元。截至5月27日,全省实施补贴资金1.80亿元,补贴机具62285台,受益农户36168户,实施进度42.92%,实施进度位居三。渭南、西安、榆林、咸阳市实施进度分别达到56.7%、55.3%、44.9%、43.5%,渭南市经开区、宜君、阎良、临潼、神木、大荔、黄龙、富平、灞桥、淳化等县(区)实施进度达到78%以上,位居全省前十名。
二、工作特点
(一)补贴政策落实灵活多样。各市、县(区)严格“购机申请、全价购机、核实兑付”工作流程,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便群众,做到了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富有特色。西安市临潼区、渭南市大荔县实行一厅式办公、调整工作时间,方便群众随时购机。安康市汉滨区实行集中农机市场、集中办理指标、集中核实验货“三集中”工作法,购机补贴一站式办结。汉中市城固县各街镇成立购机办公室,统一组织验货核实,财政部门作用发挥好。延安市黄龙、洛川等县提前摸底,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保证农户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好补贴申请手续。铜川市宜君县在街镇开设指标办理窗口,商洛市山阳县延伸服务到村组,生产企业集中供货,农机、财政部门现场办公,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
(二)经销企业监管富有成效。全省推行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经销企业制度,公示经销企业名单后,各市、县(区)农机部门积极作为,大胆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汉中市西乡县加强经销企业管理,企业明示销售机具品目、型号、补贴参数、补贴额度等信息,宣传效果好。商洛市山阳县与经销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规范操作承诺书,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规范操作。渭南、咸阳市农机部门组织人员积极查处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打击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三)政策落实考核齐头并进。各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管理作为推动补贴政策廉洁落实的有力抓手,在做好风险防控、信息公开、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重点工作的同时,组织督导检查,指导县(区)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月查季评,注重补贴政策实施过程管理,实现了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由年终综合评结果向分阶段分步骤考过程转变。
(四)破解融资难题渠道拓宽。宝鸡、咸阳、铜川农机部门积极促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市邮政储蓄与经销企业达成合作协议,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群众购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主动作为,与渭南市中农实业等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协商,力推宜行低息小额信贷,服务购机群众。奇瑞、约翰迪尔等农机生产企业渭南直销店采取担保贷款、信用赊欠等方式,吸引群众购机。
三、存在问题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后,各市、县(区)及时跟进,扎实工作,补贴工作有序推进,达到了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设计简化程序、方便群众,责任明晰、监督到位的目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市、县(区)、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面不广,群众政策知晓率低;二是部分市、县(区)农机部门认识不到位,对经销企业监管不力;三是个别市、县(县)工作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缓慢,陇县、柞水、镇安、甘泉实施进度为零。
四、工作要求
“三夏”在即,正值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关键期。各市、县(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强化措施,切实服务,抢抓购机旺季,加快实施进度。各市、县(区)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切实做好核实验货和资金兑付工作,全力以赴加快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及时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市、县(区)要自我加压,寻找差距,多措并举,抢抓进度,及时赶上,确保按时完成年度首批补贴资金任务。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