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自治区级财政累加补贴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购机户反映,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实地调查核实,部分畜牧业机械产品的中央财政补贴和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额度明显高于50%,有违的购机补贴政策。按照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申请调整部分圆捆机、免耕播种机补贴资金的函》(呼农牧发[2014]17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下产品不再享受自治区级财政累加补贴,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
1.呼伦贝尔市蒙力农牧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YG-1.0圆捆机
2.牙克石市兴农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92YG-1.5牧草秸秆圆捆机
3.呼伦贝尔市海征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92YG-1.6圆捆卷捆机
4.呼伦贝尔市蒙力农牧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YG-1.5圆捆卷捆机
5、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20。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