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确保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拖拉机“三率”的通知》(农办机〔2011〕50号)要求,现就201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拖拉机“三率”情况进行通报,具体情况见附表。
2013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监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宣传教育,拖拉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等“三率”水平提高明显。拖拉机“三率”平均水平达到67.07%,比上年提高了6.57个百分点,过半数以上的省份“三率”平均水平实现了“十二五”70%以上的目标。
拖拉机“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列入了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各地要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工作力度,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监管投入,深化生产源头管理,强化监管基础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检查,提升农机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保持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