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补贴对象认定关。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必须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及农机作业服务,补贴机具必须与其生产和服务内容直接相关,严防不符合规定的对象或机具取得补贴资格。
二是严把补贴资格确认关。补贴资金不足时,应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邀请纪检部门参与,采取“先到先补”或公开摇号等手段,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资格,并将结果对外公示。
三是严把补贴信息公开关。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加大在行政村和居民组宣传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深入基层、群众知晓。
四是严把补贴入户核查关。财政、农机部门相互配合,对重点机具、容易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机具做到每台必查,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购买补贴机具的农户做到每户必查。
五是严把经销主体管理关。对于违规套取补贴资金、扰乱补贴市场正常秩序的经销企业实行零容忍,列入黑名单,坚决取消资格。
六是严把补贴资金兑付关。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农机部门核实的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必须直接兑付到组织机构账户。
七是严把廉政风险防控关。对于受理申请、信息公开、机具核查、信访处理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风险点,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打击各类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