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承担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两家公司之一,去年承包面积达到八千万亩。针对在垦区和地方农村推出的不同保险产品,公司农险管理部经理李树铎解释说,现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和财政补贴息息相关,需要地方财政配套,换句话说农业保险产品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同意。垦区内中央财政配套的比例多,种植户也承担得起,推行的农业保险产品属于高保费高保障的类型。而对黑龙江省地方县市,中央财政补贴的比例相对少一些。加上黑龙江的地方县市多是产粮大县,财力较弱,连低档次的保险产品都不能完全配套到位,选择高保障的保险产品就更难了。
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有不同保障标准的产品可供垦区种植户和农民选择,但地方县市财政紧张,只愿意选择档次的低缴费低保障保险种类,而农垦地区推行的则是高缴费高保障农业保险种类。
由于垦区和地方配套比例不同,黑龙江地方政府承担的财政配套压力大。一些农业干部介绍,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保险面积的扩大需要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而黑龙江龙江省大部分市县属于“吃饭财政”,财政预算资金十分紧张,即使低保障情况下,地方县市按15%的比例承担保费补贴,资金也比较困难,影响了市县政府推动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大灾呼唤高保障农险
东北农业大学保险系主任李丹认为,农村地区目前仅有的物化成本30%左右的保障程度,远远达不到基本保障的目的,不能有效激发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不管农业保险的设计初衷是否是低保费低保障,现在有的地区已经达到了高保费高保障,特别是在黑龙江,垦区和地方相互交错,都是邻近地区的地,甚至隔一条道享受到的政策就不同了,明显就是“一省两制”,对农民来说就是两种待遇。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很多农民愿意多交点保费,希望有个更高保障的保险产品。一些农民介绍,最近几年黑龙江省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几率非常大,种地的风险也越来越高,特别需要高保障的农业保险,种地心里才能踏实。
绥滨县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杨仁明说,当地80%左右的农户都希望享受到高保费高保障的农保产品,特别是去年洪灾后,这种呼声越来越强烈。
为促进农业保险发展,黑龙江省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进行科学厘定和适当调整,逐步达到农产品的直接物化成本。同时,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减少或取消地方县市补贴。张伟说,应以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为契机,将种植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现行的40%提高至65%,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变,取消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户自缴保费比例由20%降至10%,以调动县(市、区)地方政府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推动全省农业保险持续较快发展。
其次,利用财政资金,推行直接生产成本保障模式,提高保障程度。一些专家认为,由目前农村地区四大主要农作物每亩保费从15元提高到40至50元,风险保障水平基本达到直接物化成本。这项政策如果能够实施,将迅速实现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扩面、提标”问题。
再次,制定可供农民选择的多种保险产品,农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有利于农户受灾后通过保险赔偿恢复再生产。加大对种植业保险标的分类研究,逐步从保障物化成本转为保产量、保价格、保利润等更高层次的保障水平,使农户从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得到更多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