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上一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的基础上,本市正积极结合农村实际,按照“三先三后”(先合规后流转、先确权后实施、先试点后推开)、“三统一”(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的总体要求,研究制订《上海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待相关文件形成后,本市将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实现农村资源配置的新进展。
目前,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正会同发展改革、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征地留用地政策机制”研究。初步考虑,征地留用地或征地留房将以保留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上的发展空间为重点,探索建立征地留用指标权益化、权益形式物业化等政策机制,参考被征收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总量,核定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发展空间指标留给集体经济组织,让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据悉,本市已建成74家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涉农地区承包地流转与服务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本市农业主管部门分别出台多份政策文件,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农户流转承包地,鼓励委托流转的土地优先向由本地农户经营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截至去年底,本市郊区农户承包地面积180.5万亩,已流转面积118.8万亩,占承包地流转比例的65.8%。其中,闵行、嘉定、宝山和松江四个区的流转率均在99%以上。下一步,本市将继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复函》指出,市级财政将不断加大市对崇明生态补偿等转移支付力度。一方面,针对崇明生态岛的建设定位,市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崇明县转移支付力度,从目前看,市对崇明县公共预算财政转移支付已由2009年40亿元增加至2013年64亿元,累计安排260.6亿元,年均增长12.4%;另一方面,将继续通过崇明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方式对崇明加以支持。2010-2012年,市级资金已对崇明63个生态岛建设重点项目予以支持,2013-2015年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将新增支持项目13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