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农机生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领导,专门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出台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按季召开联席会议,从科学发展、发展、率先发展的高度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并向社会承诺服务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意识。将宣传教育作为“平安农机”创建示范窗口建设和示范标兵岗位的重要内容,着力通过媒体、集市宣讲、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同时组织实施了“日”学习、“五进”、“六个一”等活动,以此帮助全社会树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为创建和农机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构建防控体系,实行动态监管。积极会同县工商和质监等部门,严格按照工商总局57号令规定,依法实施对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所有修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场所、设备及技术条件进行检查和整治,同时协调安监、公安部门开展深入持久的农机生产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违法行为,切实把农机不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与下属单位、科室签订创建目标责任状,将目标量化、细化,一级抓一级,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与各镇区农机站、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形成县与镇、镇与村、监理所与机手的三级农机目标责任制,实行全天候跟踪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