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农产品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满意度大幅提高。
农业部要求,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层面上,要依托农业领域各行业的信息化工程,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二是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要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领域的征信工作,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要在保护商业秘密、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税务、知识产权、商务流通等行业的信用信息互通和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主体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
三是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
四是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各级农业部门围绕信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信用体系运行规范化。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是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诚信教育融入行业管理工作中,在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
农业部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确保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同时,要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和发展实际,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示范县等各类示范、试点项目,把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