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机局与财政局共同组成五个联合核查组,每组配备一名财政局工作人员以上门入户,以村(合作社)为单位相对集中的方式开展补贴机具核查。核查组必须上门入户,见人见车,做到一户不漏,逐台核查。采取对发动机号、对出厂编号、对品牌型号、对申请信息;查看补贴机具使用状况及机具存放情况的形式,认真核对农户购机的真实性。并对谷物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进行登记备案。
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县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约谈相关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复查对象,复查不合格,取消补贴资格。核查结束后,将于近期结算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