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天兆公司、昆琳公司被处理的两款机具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我局《关于对违法违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进行处理的通知》(桂农办〔2014〕33号)对广西天兆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兆公司)、南宁市昆琳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琳公司)作出“由相关县(市、区)农机局负责按照购机补贴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下文以前已完成购置、能提供书面证据、不存在套牌问题的天兆公司1WGH6型微耕机、昆琳公司3ZP-0.6型甘蔗中耕培土机给予办理补贴”的处理决定,为切实维护好购机农户的合法权益,集中解决好相关遗留问题,请在今年5月20日之前销售有天兆公司1WGH6型微耕机、昆琳公司3ZP-0.6型甘蔗中耕培土机的县(市、区)农机局抓紧时间进行核实,并于8月30日前将核实的情况报送我局购机补贴监督办,我局将视具体情况安排时间开通上述两家公司两款机具的补贴信息系统,集中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广西自治区农机局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