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行〔2014〕10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各级农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共同做好方案制订及资金计划安排、兑付,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全价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列入补贴品目机具敞开补贴”试点工作平稳运行。根据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截至8月18日,全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32亿元,政策实施进度比去年同期9.54亿元增长了8%,结算兑付资金2.07亿元,结算兑付比例26.13%。根据农财两部资金拨付及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现对全省107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县(市、区)资金使用及结算兑付情况进行整理、并汇总通报:
一、全省107个农机补贴实施县(市、区)中,南京雨花台区、苏州工业园区截至目前没有形成实际机具销售。
二、实施补贴县(市、区)中,南京溧水、无锡宜兴、徐州丰县、常州溧阳、苏州常熟、南通如东、连云港东海、淮安盱眙、盐城射阳、扬州高邮、镇江丹阳、泰州姜堰、宿迁宿豫等50个县(市、区),能够按照要求及时给购机农户兑付资金。其中,苏州常熟市、无锡滨湖区资金结算兑付率达,扬州邗江区、广陵区,镇江丹阳市、丹徒区,泰州高新区、姜堰区等县(市、区)资金结算兑付率达85%以上。
三、在购机补贴实施的县(市、区)中,南京浦口、苏州张家港、常州新北区、连云港新浦区等55个县(市、区)迄今为止没有与农户结算兑付资金。
截至8月18日,根据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各地农机部门已经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结算兑付资金1.97亿元,其中,南京浦口、徐州铜山、邳州,苏州张家港、淮安金湖等24个县(市、区)补贴资金报财政部门但未形成实际兑付;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还在审核过程当中,未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结算兑付的资金累计2.04亿元,其中包括苏州吴江市、连云港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县,淮安开发区、镇江句容市、盐城建湖县等22个县(市、区)。
四、迄今为止,尚有8个县(市、区)未操作审核。系统数据显示,农民已形成实际购买,经销企业已经录入购机信息,但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至今没有审核结算,分别是南京栖霞区45.93万元、溧水区368.071万元,南通开发区2.7万元、淮安开发区34.82万元、盐城市亭湖区427.94万元、镇江润州区0.03万元、扬中市286.459万元、宿迁湖滨新城区375.956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各地要高度重视资金结算兑付工作,要将资金兑付工作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督促乡镇、经销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汇总数据、上报清册,并及时进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适时查询、审核上报财政部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结算兑付。对于资金结算兑付较快的常熟、邗江等县(市、区)给予表扬,并希望继续保持,对于盐城亭湖、南京溧水等8个资金结算兑付较慢,零操作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将视情况减少或暂缓拨付第三批补贴资金,并酌情扣减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工作经费。
特此通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