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旱作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条件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年一熟平作区旱作玉米保护性耕作。
主要技术内容
1.作业条件
(1)深松作业(选择性作业):应根据土壤情况,0—20厘米壤质容重≥1.2克/立方米,黏质土壤容重≥1.45克/立方米的地块,需要进行深松作业。深松作业时,应选择机具适耕条件,一般土壤含水率15%—25%为宜。作业时间在残茬粉碎后表土作业前进行。要求不翻动土壤,不破坏地表覆盖,深松深度稳定性≥80%。
(2)表土作业(选择性作业):玉米收获后,立即对残茬进行检查,当地表残茬粉碎覆盖量≥1.5千克/立方米(玉米单产500千克以上),或实施深松作业后需进行表土作业。作业时,土壤含水率15%—25%为宜。表土作业根据残茬处理方式,可以在秋季残茬粉碎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进行;实施深松作业的地块应立即进行。一般情况下,作业深度为5—7厘米。
2.规则
(1)防护罩未合上前禁止启动机器,机器运转时,禁止掀开或取下防护罩。
(2)作业时,禁止刀片打土。发现刀片打土,及时调整限深轮高度。
(3)作业中禁止倒退,转弯时应将秸秆还田机提起,起落要平稳。
(4)作业时应注意田间障碍物,及时机具缠草。
3.作业质量指标
(1)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质量指标是在下列一般作业条件下确定的,秸秆还田机在麦类秸秆含水率为10%—25%,玉米秸秆含水率为20%—30%的条件下作业。
(2)合格切碎长度:麦类≤150毫米,玉米类≤100毫米。
(3)切碎长度合格率≥90%。
(4)残茬高度≤80毫米,≤150毫米(麦茬地夏玉米免耕播种)。
(5)抛撒不均匀率≤20%。
(6)漏切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