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主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对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大型植保机械的抽查到位,实行随机抽查,要求要见机、见人、见票,核对机具大架号、发动机号,检查是否喷涂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统一标识,询问购买的时间、补贴金额、机具的价格及经销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情况;二是突出对上半年资金兑付的检查,要求各县区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按照相关规定,加快资金兑付力度;三是结合农民对补贴机具的投诉情况,重点检查各生产、经销企业经营的机具质量反馈情况和机具三包服务情况以及零配件供应情况,确保秋季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县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按照延伸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把各项工作做到前面;二是要把资金拨付工作作为当前农机购机补贴工作主要工作重点工作抓落实出成效;三是要加大对“倒卖”、“套购”机具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防“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发生;四是进一步重申公示制度,要求乡镇农机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要求核实后,必须将相关情况在乡和村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才能出具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