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数量和资金:列入青浦区2014年度批中央和市级项目补贴农机具共748台(套),总投资2418.802万元,其中,补贴资金1577.054万元(中央及市补贴919.926万元,区补贴468.288万元,镇补贴188.84万元),用户自筹资金841.748万元。
补贴对象、要求和标准:本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镇级集体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和粮食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农机服务组织;村级集体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须持证操作的农机,凭有效操作证件申请;粮食烘干机、保鲜冷藏等安装设备,凭用地指标申请。烘干机、直播机械、插秧机及育秧配套设备财政补贴80%,拖拉机、收割机等动力机械、耕作机械和其他机械财政补贴60%。除上级补贴资金外,区级扶持资金由区、街镇按7:3比例承担。
操作程序:补贴对象在取得指标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从经销商全价购机,并定期向街镇农机管理部门提交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送达验收单、上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各街镇农机管理机构对补贴对象提交的结算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汇总并上报区农机管理部门。区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拨至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