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农机、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资金结算督导组,分管市长负责督导县区政府,农机、财政按口督导县区部门。
二是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资金结算的有关事宜,对进展缓慢的县进行联合督导。
三是将补贴资金落实和结算进度纳入农机化年度考核重点范围,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四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周一次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情况通报到县区,让各县区及时了解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展情况,促使进度慢的县区自我加压,从而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如资金结算工作中,曹县农机局和财政局、信用联社结合,建立农机补贴专线,专项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有效加快了资金结算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