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补贴工作实行严格责任制。今年,县、镇(区)各级都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对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纪律规定和《2014年阜宁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切实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购机补贴政策不变形、不走样。
三是对补贴用户实行监管。县农机、纠风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工作专班,对实施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对购机用户实行全程跟踪;明确要求生产企业(销售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积极对机手进行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技能培训。
四是对补贴机具质量和价格实行专项监督。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要求各经销商围绕《2014年阜宁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价格调查表》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县农机局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经销商、购机农户等,了解补贴产品销售价格、机具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