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温室大棚和微灌设备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4〕50号
各有关温室大棚和微灌设备生产企业:
为积极响应全省“百县百园”建设工程和满足广大农户对微灌设备的需求,充分实施好温室大棚和微灌设备补贴政策,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我省将于9月上旬再次开通补贴产品信息归档填报系统,组织对温室大棚和微灌设备补贴产品信息进行归档。有关填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以及需要报送的电子材料详见江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关于开展补贴分档产品主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公告》(赣农机综〔2014〕5号)。推广鉴定证书要上传原件。
已被农业部归档为微灌首部的微灌设备,不能填报我省分档为田间管网的微灌设备。一个推广鉴定证书不能填报两个产品。需填报田间管网的,要出具田间管网的推广鉴定证书。
二、相关要求
系统填报和材料报送时间:9月5—8日。到时,请各相关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amic.jxagri.gov.cn/jxmulu2014/填报。同时,将需要报送的电子材料发送至cyfzk86234564@163.com。
联系人:李小军樊钟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