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机[2014]2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本市《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4〕2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支持推广目录的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产品型号分别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其他材料,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年09月30日之前以EMS等方式报送(时间以当地邮局签收日为准)。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上海市农机化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1楼101室,邮编:201601、联系人:王学云,联系电话:67655945)
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刘利光 联系电话:23113018。
上海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