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4〕13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农业部《〈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4〕2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目录》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录》的产品,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提出,并应符合申报指南的规定要求。
二、生产企业应根据要求,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amic.agr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三、书面申报材料要按产品型号分别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其他材料,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
四、我省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09月30日18:00,届时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事宜。生产企业应在截止日期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挂号、EMS邮寄或送达。我省的申报材料接收单位为:江苏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南湖路97号,邮编:210017,联系人:崔军,联系电话:025-86468726,传真:025-86468730)。
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科技质量处联系。联系人:薛刚,联系电话:025-83275143。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