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取消<2012-2014年山东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不合格产品目录资格的通报》(鲁农机科函字﹝2014)22号)已于2014年9月2日公布,该通报取消了在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部分农机产品在《2012~2014山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2013、2014年度调整目录)中的资格。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与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青岛豪特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4YZQ-3自走式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禹城市正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YZP-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德州市福沃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YZP-2玉米收获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梳理本区、市内2014年涉及上述补贴产品的补贴情况。截止到9月2日,在购机补贴系统中处于“公示”(含)状态之前的申请要及时作废;处于“待申请结算”(含)状态之后的申请,允许继续办理资金兑付等工作。
二、对于需要作废的申请要向农民做好解释工作。
三、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已经将上述补贴产品封闭,不再允许录入与上述农机产品有关的购机申请,请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