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机局、市财政局《2014年济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截至9月15日,全市国补使用资金(含第二批国补资金)9741.378万元,使用比例达到78.88%,其中,曲阜、微山、邹城使用比例超过99%。全市结算比例为37.07%,其中,鱼台、泗水、微山、梁山结算比例超过50%。
近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4〕24号),要求进一步严格补贴程序,加快结算进度,批补贴资金原则上应于10月10日前全部结算完成。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补贴实施和结算工作。
济宁市农机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