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结合NY/T 1640-2008《农业机械分类》标准,申报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它机械11大类32小类60个品目。不受理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类配套动力58.8kW(80马力)以上产品申报。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企业申报
为规范《目录》申报工作管理,提率,企业申报《目录》既要进行网上填报,也要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一)申报时间。10月30日前生产企业应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工作。
(二)申报部门。生产企业自愿向注册所在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省外企业直接向陕西省农机局申报。
(三)网上申报。生产企业应通过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信息网的“陕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sxnj.cn/)进行相关信息填报,主要填报内容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归档参数等,并上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产品照片、强制认证证书等扫描件电子版。填报后提交申报,“陕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
(四)书面申报。申报企业按产品型号分别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成册,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每个产品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农机局。
材料要求以纸质装订,严禁用硬质塑料包装。
每个产品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 产品彩色照片(6寸4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机具铭牌特写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4.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以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5、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1.关于申报书填报。生产企业要认真填报和核对申报书信息。申报书中企业名称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一致;产品名称和产品型号应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一致;纸质申报书应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非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关于补贴分档的关键技术参数填报。补贴分档的关键技术参数为申报产品的结构参数和基本技术规格参数,所填参数要与推广鉴定检验报告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