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安徽省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4〕39号)和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127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我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85万元。具体按机具大类使用分配如下:动力机械260万元、耕整地机械40万元、种植施肥机械10万元、收获机械40万元、其它机械35万元。
二、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继续按照《宿松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松农机管〔2014〕1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自2014年9月23日起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凡2014年1月1日至本县2014年度购机补贴资金用完止已购买补贴机具的购机者,在经销企业打印补贴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内,须携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表、经销企业供货表、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机具产品合格证、“一卡通”原件等,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购机者超过15个工作日不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或未完成现场核实机具的,所持补贴申请表自动作废。
四、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0556-7815436 7821033
宿松县财政局
宿松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