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超过200亿元的良种补贴资金下发于民。今年,中央财政下拨214.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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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地推广农作物良种良法,有力地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良种补贴已成为一项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支农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7亿元,主要用于河北、山东、河南等12个省(区、市)花生良种补贴,河北、内蒙古、重庆、四川、甘肃等14个省(区、市)以及黑龙江垦区马铃薯良种补贴,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开展甘蔗良种补贴试点,引导和鼓励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
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拨付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14.45亿元,实现了今年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等农作物覆盖,大豆、青稞在主产区全覆盖,油菜在长江流域冬油菜主产区全覆盖,花生良种补贴在12个省(区)实施,马铃薯良种补贴在14个主产省(区、市)实施。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方式暂不作统一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让农民得实惠、提高良种覆盖率的原则自行确定。在有关工作上制订了一系列要求:
(一)强化项目公示。补贴对象是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的,要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对象是企业的,要在县级以上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设立良种补贴项目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承担繁种任务的企业,要跟踪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包括品种名称、生产数量、产品质量等。省级农业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对相关企业开展质量抽检,确保供种质量。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