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政策性保险的初衷,是补贴因自然灾害等事故带来的损失,让农民少赔点。这是个多赢的策略:地方政府可借助商业保险公司优质的管理模式,有效控制农业生产风险;保险公司可借机拓展潜力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大部分保费由财政负担,投保的农民可以“搭便车”,低投入就能避开风险。
总体来说,这样的思路是好的,但从来看,推进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以政策性保险兜底农民收入,会不会干扰市场正常运行?保险本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在实践中也出现过一些地方打着农业保险的幌子,把钱直接补贴给因正常市场竞争收益受损的农户,这就有了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要警惕这种违背初衷的假动作,以免干扰市场竞争。
再者,政策性保险必须是微利原则,但很多地方农业保险大部分的保费都是来自财政资金,如果赔得少,等于保险公司赚财政的钱。而财政补贴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人认为,还不如“价格调节基金”自己成立菜农共保体,避免民生资源被浪费。这种观点也值得注意。
另外,基本靠财政补贴推广的农业险,能补多久?根据中国保险学会的报告,有的地方政府面临的保费补贴压力大,难以进一步推广农业保险,不少农户认为保额低,不解渴,投保积极性普遍不高。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问题也待解。
总之,宁夏给蔬菜上保险的做法是一种积极的新探索,对于“将来谁种地”这样的重大课题也有助解之力。而要继续推进农业险,则还需在政策设计、市场引导上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