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省实施10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规模连年大幅提高,由2005年的8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5.35亿元,累计达到24.77亿元,实施范围覆盖到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农场)。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补贴购置12大类的各型农机具98.48万台,73.64万农户和农场职工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拉动农民投入42亿元,取得了利工利农、利国利民、一举多得的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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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出台并持续推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省以惠农政策为引导,整合农机化资源要素,整合、地方、企业、农户各方力量,促进农机总量和综合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农机作业效率和作业组织形式持续改善,农机队伍和管理制度持续加强。
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近年来,我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推进原则,遵循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合力推进农机化高质、、全程、发展,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已步入农机化中级阶段。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2418.46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18%,农机经营总收入达95.81亿元。
今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5亿元,较上年增加6000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已使用财政资金3.42亿元,补贴购置各类机具12.65万台,受益农民8.8万户。为用好、用足政策,我省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促使补贴模式日益完善、农机总量逐年增长、结构逐渐优化。目前,全省机耕面积已达3391.26万亩,机播面积达到2152.46万亩,机收面积达到1260.21万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4.05%、34.8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