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是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天津市自2004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一方面不断完善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努力确保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安排市财政农机补贴配套资金,努力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范围,使更多农民受益。十年来,全市累计争取落实中央农机补贴资金4.3亿元,市财政农机补贴资金1.525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2.2819万台,惠及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6.4万余户,带动农民投资超过12亿元。
天津农机购置补贴措施得力成效显着
在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农机购置补贴成为天津市发展农业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补贴实施十年来,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推动全市农业生产进入由机械化作业主导的新时代。十年里,全市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长26个百分点,2013年底达到86%,不仅稳居前列,而且在率先跨入农业机械化发展高级阶段。
天津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显着成效,主要得益于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科学使用和严格监管。
一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杠杆”作用。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天津市一直坚持聚焦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集中资金对制约农机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实践证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调结构、破难题、促发展”,精准度高,指向性好,有效推进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
——十年里,先后对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获机、水稻育
秧设备、插秧机及收割机给予了重点补贴,促使其保有量快速增加。进而推动相关环节农机作业水平大幅度提高,尤其是玉米机收和水稻机插,从2003年的几乎空白提升至2013年底的82%和80.4%。全市粮食生产实现了全程机械化。
——2007年以来,对农机合作社购机给予了优先扶持和倾斜补贴。累计利用补贴资金8100万元,扶持合作社购置更新大型机具2000余台(套),从无到有培育和壮大了这一新型规模化服务队伍。2013年,全市农机合作社达到109家,凭借保有的5300余台(套)农机装备,累计开展农机作业490万亩,占到全市农机作业总量的30%。
——2009年,在率先启动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此后,先后对植保机械、自走轮式收割机、拖拉机、玉米收获机等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给予了倾斜补贴,有效推动了农机更新换代,促使农机装备不断向大型化、复式化、高性能发展。
——2010年开始,对农民购买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深松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给予了重点倾斜补贴。尤其是对深松机、激光平地机及配套大马力拖拉机的叠加补贴,有力支撑全市推广实施了耕地深松作业192万亩、激光平地作业39万亩,保护性耕作达到可实施面积的80%,为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规范运作,严格确保补贴资金廉洁落实。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天津市一直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要求,严格实行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受益对象公示制、补贴资金集中支付制、补贴执行过程监督制及补贴效果考核制,并积极探索购机补贴电子化管理模式,规范补贴资金使用和补贴权利运行。2004年补贴伊始,就着手开发应用了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对补贴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2010年,积极响应农业部号召,在首批投入应用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协调争取市财政资金,配置了硬件设备及维护人员,保障了系统全天候正常运转。从而使购机补贴实现了从申请、公示、审批到购机、核实、结算的全过程电子化、网络化办理,补贴程序得到严格固化和规范,补贴工作效率显着提高。在此基础上,围绕补贴规范操作流程,不仅健全完善了责任分工、信息公开、信访投诉、经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制度;而且责成区县农机部门对补贴销售的所有机具做到台台见面、核查,并拍摄人机合影;更指派专人长期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监测各区县补贴实施进度及各品目、各厂家补贴机具的销售数量、使用资金变化,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此外,每年均就购机补贴工作对重点区县进行行政约谈,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进补贴资金落实,确保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置,有效将补贴廉政风险遏制在源头和端倪。在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的条件下,十年来,全市未出现一例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事件,农机补贴资金得到了不折不扣落实。
三是注重考核,实现补贴资金延伸绩效管理。2004年启动农机补贴工作时,天津市就将发展大型农机具、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立为补贴政策实施的总体目标。此后,在每年印发的农机化工作要点中,均会明确全市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量化目标,以指导区县有针对性的开展补贴工作,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2012年农业部在范围内推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后,天津市迅速响应。一方面,将绩效管理作为强化责任、规范操作、加强监管、落实措施的有效手段,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从而在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中取得了好的成绩。另一方面,积极将绩效管理向下延伸到了所有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区县。出台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一套细化完善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实地考核→综合评估”的程序步骤,对各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严格检查、评分、考核。2013年还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由市农委致函区县人民政府,对考核成绩的两个单位进行了表彰。从而很好的督促和激励了各区县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连续开展十年,天津市落实政策的措施得力、成效显着。为确保这项好政策在今后继续发挥出效应,经市农机、财政部门大量实地调查和综合论证,天津市于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购机补贴新型操作模式,切实保障了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使广大农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补贴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