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暂停办理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6CFC-25和6CFC-25A型茶叶筛选机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员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2014年10月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6CFC-25和6CFC-25A型茶叶筛选机的销售价格偏低和补贴额过高的问题。对此,我委组织市农机推广总站、市农机鉴定站成立调查组进行了入户抽样核查和经销商检查。
经抽查,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两款产品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申报异常,实际销售价格过低;二是机具铭牌上产品名称和型号与系统申报不一致;三是机具推广鉴定证章上产品型号与铭牌上型号不一致;四是未配防护装置,与推广鉴定证要求配置不符。
综上所述,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6CFC-25和6CFC-25A型茶叶筛选机的实际销售价格过低,部分产品的名称和型号管理存在问题,产品缺少防护装置,存在较大的隐患。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暂停办理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6CFC-25和6CFC-25A型茶叶筛选机农机购置补贴;
二、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继续深入调查,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理决定。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