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部《〈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4〕21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规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重庆市有关企业申报《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审查审核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4年10月28日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自2014年10月21日始接受咨询或投诉受理。
一、咨询工作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负责受理企业咨询。如对公示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若涉及申报企业询问审核结果及原因、公示稿中文字错误等,可以通过传真进行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如申报企业询问审核结果及原因,负责咨询人员在确认企业身份后予以解释说明。
联系人:刘峻、夏培松
电话:023-49876370
传真:023-498763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39号五楼
邮政编码:402160
二、投诉受理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农机装备处负责投诉受理。如对公示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唐琳
电话:023-89133332
传真:023-89133331
E-mail:16912373@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三、审核结果处理说明
1.审核结果为符合:向农业部予以推荐。
2.审核结果为基本符合: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善有关申报材料的,予以推荐,否则不予推荐。
申报材料缺部级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应于2014年10月30日中午12点以前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到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补交部级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一式二份),同时带上报告原件备查。需完善其它申报材料的,应于2014年10月28日前完善相应申报材料;其中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勘误的,企业应提交信息勘误申请。
3.审核结果为不符合:不予推荐。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