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向农业部推荐列入《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和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4年10月24日至30日)。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向受理机构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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