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河北省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问题:不适合北方农作物田地使用
农户:14户
结果:12台收割机换货,2台收割机退货
吕芳芳本报记者刘传江
10月7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消协接到东宁县大肚川镇唐某等14户农民集体投诉,新买的玉米收割机无法正常收割,经调解后,14台机器退换货。
秋收前,唐某在东宁县城购买一台由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雷肯”牌玉米收割机,价值12万元。可收割机在田间作业时,无法正常使用。玉米棒不能收割,玉米秆无法粉碎,动弹不得。唐某找到经销商寻求解决办法,经销商到现场看后说,机械质量没有问题,唐某多次找经销商退换货,均遭到拒绝。
唐某说,这台收割机不适合北方农作物使用,只用于南方青稞玉米收割,在购买时经销商没有讲明,否则他就不会花这么多钱买这不能使用的机械。在与经销商协商过程中,唐某得知,周边村屯共有13名农户和他的境遇一样,新买的收割机都无法使用,经销商一律推脱责任,拒不解决。无奈之下,村民们联合向东宁县消协投诉。
接到农户们的投诉后,东宁县消协调查得知,“雷肯”牌玉米收割机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是被封存在驾驶座的工具箱内,说明书中虽然注明该机械不适合在黑龙江种植的成熟玉米地收割,只适用于南方青稞玉米,但农户购买时根本不知道该机械的使用性能和注意事项,东宁县消协因此认为,经销商没有将农机的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将不适合北方农作物收割的机械卖给农民,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经过消协的调解,经销商同意将12台玉米收割机调换成适合当地农作物的新型收割机,另外两台新购买的玉米收割机给予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