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无农不稳”教训深刻。也正因为此,不仅我国的改革始于“三农”,而且多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基本都聚焦在“三农”。自土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近10多年来,通过金融保险等各项政策的扶持,科技投入的增加,特别是和地方对种粮补贴标准的逐年提高,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障了的粮食,为“稳”奠定了基础。
但应该看到,眼下,原有一家一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难以适应时代。近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深化农业改革一系列优惠政策,持续助力“三农”,包括土地确权,提倡“家庭农场”,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但在具体实践中,农村金融始终是个短板。
针对这些问题,本次国务院常委会议正式决定:将以下两项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同时,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
这些本已到期的惠农政策将持续发力。
时代逼迫我们必须走规模化农业生产之路,这就需要来自金融、保险等政策的优惠扶持和强有力的支持。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受到环境气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虽然资金需求量不大,但成本高风险大,却造成很多农户贷款难、投保难。河南家家庭农场“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去年拿到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当地很多部门也表示热烈祝贺。但这个农场迫切需要金融扶持时,金融部门却打起了退堂鼓,以至于流转到手的500亩土地仅仅一年时间就荒草丛生,而出现这种窘况的农场并不是孤例。
没有金融支撑,农业就不稳。昨天的国务院常委会的决定,一方面说明这个政策是有用的,另一方面也说明政策效力还没有全部释放。现在,金融、保险等领域扶持支持政策有所延长,但还不够,部门之间政策的协调统一,还亟待需要加以规范和明确,让政策能量更加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