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徐州市农机主管部门为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从确定补贴对象、经销商上传、审核公示、补贴办理、机具核实、资金兑付六个方面严格补贴操作程序,强化购置补贴工作事前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事中核实、事后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目前,徐州市完成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兑付8729.486万元。综合兑付比例达到全市可用资金的67%。受益5717户,机具9122台,其中中央补贴8197.98万元,省补贴525.106万元,报废补贴6.4万元。
一是把好宣传申报关。各县(市)、区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补贴政策、操作办法、资金使用进度、补贴范围、推广目录、补贴额的宣传,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把好补贴对象确定确认关。镇农机员按照《2014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范围确定补贴对象,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对乡镇上报的补贴对象和机具申请情况进行审核予以确认。
三是把好自主购机关。鼓励农民与产销企业自主议价,杜绝行政干预,防止企业误导宣传。督促生产企业在系统中要及时给经销商进行机具分配,完成上传铭牌、购机发票、人机合影照片,完成录入工作。
四是把好机具核实关。乡镇农机部门在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前,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参数和补贴标准,进行机具核实。对重点机具(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五是把好资金兑付关。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受理乡镇上报的补贴资金申请后,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抽查核实,将乡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与管理信息系统中供货单位录入的数据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核实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含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县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