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安徽省农机局、财政厅、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该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一年来,三家相关单位首次联手专门制定全省统一的补贴档案管理办法,在也属首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农机局牵头,省财政厅、档案局积极配合,经多次基层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共同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指出,补贴档案是省、市、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办法提出,补贴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谁经办、谁收集、谁整理”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有关程序,开展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
办法要求,省、市、县级农机、财政、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补贴档案管理机制,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监管检查、培训指导等工作。对于补贴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以及具体整理流程,办法更是给出了明确规定和参考样式。
办法的出台,是安徽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多年以来的期盼,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办法重点突出、责任明晰,为强化补贴档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有利于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