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统一部署,全省选择确定了30个县(市、区)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创建活动,为全省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2014年12月30日,省局召开全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县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农业机械化发展经验,部署安排继续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
开展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创建活动以来,各创建县围绕农机化发展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全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根据农业行业标准,我省种植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70%,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同口径相比均走在前列,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降低到20%以下,农业机械化开始进入高级发展阶段。
会议要求,全省农机系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三农”工作的“五新”要求和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进程。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纳入“三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社会影响力,增强群众认知度和认同感。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方案。按照新修订的《江苏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和《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确定的新任务、新标准,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时序合理、重点突出、措施扎实,体现农民愿望,让农民满意。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扶持政策。规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推广农机作业补贴措施,加大农机科技创新、农机保险、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创新农机信贷、用地、用油、免税等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累加效应。四是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价水平。根据“八项工程”进程监测的统一部署,要科学规范组织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工作,自觉维护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的严肃性,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做到科学、客观、真实,为农业机械化各项政策的制定落实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