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湖北省农机局办公室,王再虎对来访的记者说,非常欢迎媒体对农机行业的监督。针对本报报道中提及的一系列问题,他也分别作了解答。
记者:省农机部门对涉事旋耕机的质量有无调查结论?
王:湖北省农机监理总站在事发之后派专人去了现场调查,但只是对事故原因及责任划分进行分析,并未对涉事农机的质量进行鉴定。另外,农机部门对农机质量并无鉴定的能力和职权,就像交警只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调查及责任划分,而不对车辆质量进行检测一样。
记者:如何判断涉事旋耕机是否合格?
王:湖北省农机鉴定站是目前省内一家有资质的农机鉴定机构,以前是省农机局的二级单位,后来划到了湖北工业大学名下。在涉事双方认可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来判断农机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或者隐患。如果家属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也会指定这家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检测只针对产品质量,并不能检测出产品的厂家或产地。
记者:如何看待农机推广站站长在农机销售公司兼职的问题?
王:这种现象从政策层面上来说肯定是不允许的,不管拿不拿钱都是不允许的。由于农机部门都是属地管理,省农机局对市州县一级的农机部门只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并无管理权限,因此出现这种现象也只能由当地农机部门进行处理。
记者:省农机局在这起“夺命旋耕机”事件中做了哪些工作?
王:事件发生以后,省局时间就安排省农机监理总站进行调查,还要求黄冈市农机局和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协助调查,在短时间内拿出了事故调查结论。在家属对这些结论提出异议的时候,省局、武汉市农业局农机办、新洲区农机局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多次调解。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建议家属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