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快制订北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总体思路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提高市场化服务在整个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比重,实现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的互补。总体目标是,经过3-5年的努力,构建适应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政府提供的土地流转和经营服务得以健全。重点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产品生产、收获、储藏、加工和物流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扶持一批服务优势明显、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效果显著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市场型服务主体;积极拓展农业节水、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加工、农村金融、农业信息等服务领域,建设多个服务于籽种产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农业、民俗旅游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各区县建立一批一站式社会化服务超市,建立一批社会化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并规范农业服务人才交流市场,根据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需求提供不同价值、不同层次的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分工的细化和深化,培育门类繁多的为生产服务的供应商和销售商,这必将为退出土地的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导致农村就业结构的改变。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
发展节水农业使得农民对节水技术和节水设施建设有更多的需求,必然导致农民知识结构的改变。因此,要不断加强适合调结构转方式、发展节水农业的农民培训教育,敢于向农民投资。
应加快出台北京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三类协同”培训,对符合条件者分别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配套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扶持。通过培训示范引领带动,大力培育符合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技能标准,以农业为职业、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
强化农业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
当前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类农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搭建政府、企业、社会三方互动的平台,完善支持政策,增强协会活力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完善协会退出机制;要促进成立家庭农场协会,加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龙头企业协会的作用,它们不仅是协调、管理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也肩负着为它们争取合法社会、经济地位的责任。为落实《意见》精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建议成立设施农业商会(协会)。
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任务、完成各项目标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广泛征求意见,尽快出台各项政策、制度,不仅要发挥市、区县政府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的作用,而且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农户、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尊重农户意愿和农民利益、尊重市场规律和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