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把农民合作社作为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形成了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公司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农村产业格局。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市共有各类农民合作社1.27万个,增长24.69%,入社社员76.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6.9%。
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做法
为加大金融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生产组织的支持,人行齐齐哈尔市中支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组织金融机构运用规范和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合作社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率、生产资料及产品销售渠道的稳定性、经营项目、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的信用分析,评定其信用等级。“农村经济组织+征信+贷款”的信贷模式,为拓宽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渠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3月6日,克山县成立了全省家信用信息中心,通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自动打分、自动分类,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掌握全县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情况提供决策支撑。
齐齐哈尔市各金融机构开办“银行+合作社+龙头企业”、“银行+合作社+融资担保公司+保险+核心企业”等融资供应链,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具、预期收入权、股东财产等为抵(质)押物的担保贷款,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2014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近10亿元;发放农机具抵押贷款31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5万元;创新发放预期收益权贷款2亿元。
人行齐齐哈尔市中支依托于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跟进服务,在合作社布放金融基础设施,安装POS机、转账电话,畅通合作社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的资金流通渠道,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目前,已在农民合作社建立1495家助农取款点,安装转账电话6135台,企业网银7138户,提高了金融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水平。
农民合作社融资存在的问题
金融的信贷投入,有效的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12月,1055家农民合作社获得18.98亿元信贷支持,土地经营规模达到1768.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50.5%。全市涉农金融机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使信贷投放与农业产业化契合度的不断提升,有效的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的提高,现代大农业建设步伐加快。2014年12月,全市合作社耕种土地面积达到2670万亩,占集体耕地总面积的83.8%,入社社员达到76.4万户,农民入社率达到86.9%。
然而,农民合作社融资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合格的抵押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会员以土地、技术、信息、劳力作为资本互补合作,资产结构复杂。而目前对农民合作社入股合作的劳动力、农产品、果园、林木等缺乏资产评估及主管登记平台,资产变现难度大,导致农民合作社缺失贷款抵押基础;二是内部管理松散,缺乏规范的承贷机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互助性的松散型市场经济组织,不仅注册资金缺乏真实体现,对活动场所、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等条件也较为宽松,财务制度不完善,真实经营情况难判断,与银行的放贷要求相距甚远。这为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贷款以及后续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三是担保组织发展缓慢,缺欠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目前,齐齐哈尔市开办农业贷款担保业务的机构几乎没有,这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提供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担保机构,制约了涉农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
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社几点建议
一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保证社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同时,加强服务协调功能,指导合作社从过去的初级服务,逐步转向产、供、销为一体的服务,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地方财政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发展。科技、农业等部门优先向合作社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推广、农机具补贴等项目。推动农村保险业加快发展,扩大政策性保险领域。
三是建立农村抵押担保体系。要积极推动农村房产、土地、林木、运输工具、农产品等综合性的农资评估、认证和交易平台,促进生产要求的定价和流动。要引导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政府可把部分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建立政府担保基金,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户、龙头企业联合组建贷款担保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四是创新开发适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新产品。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用授信、评级制度。同时,发展订单农业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质)押等现代金融信贷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