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循环农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广西各地循环农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和解决发展循环农业的重大问题,制定各地循环农业发展规划、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将发展循环农业的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二是完善循环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优质农产品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农业生产者的职责及责任;制定财政、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补贴额度,鼓励农民采用新技术等。三是建立健全农业循环经济多元化投资机制。把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林业、农田、水利、草地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建立开发基金以及以农民自筹资金和引进外资等,大力发展采用环保工程的农业产业;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农业生态重点工程和龙头企业项目,对重大项目可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
加快推进循环农业技术创新。加大循环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研究和开发力度,重点开发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乡村废弃物物业化管理技术等;探索农产品反复加工、深加工的模式与技术;加大对“白色农业”的研究开发力度,开发微生物资源;建立促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增效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形成适合广西各地农业特点的循环农业技术和模式。
进一步强化循环农业示范和推广。一是积极推广循环农业试点。通过循环农业试点村、试点乡、试点县(区)建设和循环农业技术及其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农业资源节约集约、清洁生产、生态种养、新能源开发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技术,推进生态养殖,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循环农业特色园区、生态观光农业园区等。二是加强乡镇、村级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循环农业技术培训和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循环农业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信息发布和宣传培训等活动,推进循环农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消化先进的循环农业技术。完善循环农业信息网络,及时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循环农业技术及生产资料供求信息;依托各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合作组织、农民科技示范户等,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和转让成果等形式进行有偿服务;建设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专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农产品的清洁生产,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促进广西循环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