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9日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浙江省要在2500万亩基本农田中选一批质量等级高、生产能力有保障、土壤无严重污染、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保护,严禁建设占用。
近年来,浙江省紧紧围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主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守耕地红线。2014年浙江省共垦造耕地18.57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92万亩,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面积分别稳定在2836万亩、2500万亩和1500万亩以上。
据悉,全省今年将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五水共治”,以及公益性养老、教育、医疗、农民建房等民生项目用地;存量土地将成为今后建设用地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