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来,河池市农机部门通过积极争取落实,把农业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作为推进全市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措施,争取得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递增,从2005年的省补10万元到2014年争取得到中央及地方补贴资金3400多万元,据统计,九年累积补贴资金达2.15亿元,拉动农民投资购买农机4.69亿元,受益农民10.5万人,农民利用购置补贴政策,购买各类农机105530多台套,实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9.82%,农作物机耕水平达85.84%,水稻机耕水平达96.2%。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应用农业技术、不断提高河池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河池农机部门采取科学有力的管理方法,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各县(市、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多方学习经验,深入调研,精心制定《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在具体实施上,做到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研究解决购机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购机补贴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印制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材料,发放张帖到各乡镇、村、小组和农民手中,做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县电视台及县政服务窗口循环滚动字幕播放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开设专用电话和设立咨询站点,解答和处理农民购机补贴的咨询和疑问。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在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及省两级规定要求的工作步骤,认真做好受理申请、审核、签订协议、核实等各个环节工作,坚持按章办事、公开操作,增加了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察监管力度,严防违规违纪和损害农民利益事情发生,确保农机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到位,真正做到让农民购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四是便民服务到位。采取及时和上门服务办理等方式,为农民办理购置补贴有关手续,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
五是企业对接到位。县农机部门加强与农机经营企业的联系沟通,协调好农机经营企业、经销商和农户三者间关系,确保企业按时供货,农户顺利提机,企业履行“三包”服务,农户用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