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农委获悉: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天津市今年安排用于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总规模达33亿元,将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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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市财政局、市农委和市水务局近日联合制定的《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业规模经营、农业功能拓展、农民就业创业和500个困难村加快发展。其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结构调整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农业科技进步所需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规模经营所需的农村土地确权、林木确权、土地林权流转和登记费用;农业功能拓展所需的农产品深加工设施设备购置;农民就业创业所需的农业教育培训;农产品流通体系所需的交易配套设施、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等;农村金融服务所需的担保费、村级互助担保基金、保险费、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融资奖励等;支持500个困难村加快发展所需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