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同时存在一些问题——
1)目前航空植保显示出了一定的优越性,而我国对航空飞机的准入制度十分严格,我国的空域并未开放,因此对农用航空飞机,特别是对有人驾驶飞机的使用,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相关的空管条例,限制了我国农用航空发展。
2)我国农用航空飞机数明显偏少,且农用航空植保在植保中占的比例较小,制约了我国航空植保技术的发展。我国农业航空飞机机型杂乱,配套技术落后,飞行服务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建设落后。有人驾驶农用航空飞机的运营、维修、保养等成本较高,且人才缺乏,也制约我国农用航空飞机的发展。
3)农用航空植保施药设备与控制技术落后。农用航空植保施药设备与施药技术技术是高质航空植保的关键,欧美、日本等发达都在相关研究上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我国的农用航空飞机的数量较少且起飞的限制条件较多,相关的研究受到限制,尽管无人机发展迅速,但是基本都是基于航模发展起来的,简单的组装航空施药设备与控制技术,我国有的施药设备与施药技术(如低空低量航空施药技术、航空防飘施药技术、航空精准施药技术、航空喷雾专用制剂技术等)技术的研究远落后于欧美发达,达不到国外先进装备与施药技术的精度和质量。
推进我国航空植保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入农机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成为左右农机市场的决定性因素,补贴政策实施的力度、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市场的动态和产业的发展。目前因飞机价格、维护、使用成本高,航空植保的推广受到很大限制。应加快对通过质量检测鉴定飞机和航空植保装备的农机补贴进度。
2)专业化防治组织作业补贴。无人机作业主体以专业化防治组织为主要实施对象,应建立专项补贴,按照防治面积对专业化防治组织进行补贴。
3)监管。重视航空植保作业,确定监管机构,健全航空植保准入和运行的监管法规体系,农机监理工作人员对参加作业的飞机及航空植保装备进行资格检查,对训练学习和机具操作人员资质进行定期审核,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并签字,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航空植保作业顺利进行。
4)标准建设(质量标准、作业规范、效果评价规范)。明确产品质量鉴定与监管部门,尽早制定我国农业植保无人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的技术标准,建立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与质量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作业管理规范与标准,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作业操作人员岗位培训与资质认证体系,实现持证上岗;研究制定无人机航空植保作业质量、防治效果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标准规范,促进无人机航空植保产业的高质量、益和可控发展。
5)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操作、示范基地观摩、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航空植保装备操作技能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别要注重引导操作人员飞机操作与施药技术知识的结合。
6)技术支撑。农业航空植保无人机喷雾技术基础性研究重点,加强施药时细雾滴运动规律与作物冠层内外气象因子的相关性,防飘喷雾技术,飞行控制系统关键技术,无人机航空植保专用制剂等的研究。适用于不同地区,满足不同农作物和病虫草害防治的各种专用轻型飞行器系列与与其相结合的航空施药系统,实现精准喷雾等农业航空作业,形成我国农用航空植保喷雾机系列。
7)政策保证。我国领空一直由空军管制,目前还没有以适应农业航空作业的要求开放低空(仅对极少数的地区开放)。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将低空作为一个农业领域的重要自然资源加以开放利用:步可以先开发500米以内的低空、在已经开放的地区,由500米逐步向1000米开发;在条件已成熟的地方加速开放,并进一步挖潜。
8)加速产业发展。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先进适用的航空植保装备,支持引进、消化吸收新型航空植保装备,增强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政府设立航空植保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