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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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3日召开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建立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突破首台(套)应用瓶颈,不仅有利于加速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上下游产业发展,而且对于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打牢实体经济根基,打造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是保险业发挥风险保障功能,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重要举措,保险行业要抢抓机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