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方面,由“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种类方面,由“11大类32小类88个品目”改为“11大类25个小类50个品目”'
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今年至2017年,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有较大调整。
补贴对象方面,由“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补贴种类方面,由“11大类32小类88个品目”改为“11大类25个小类50个品目”。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玉米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水稻育插秧机械、喷杆式和风送式喷雾机、茶叶加工机械、干坚果脱壳机。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继续在血防疫区县(市、区)实施“以机代牛”工程。操作程序上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保证购机者购机自主权。
今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批农机补贴资金指标为6270万元。其中,桐城800万元、怀宁580万元、枞阳840万元、潜山700万元、岳西400万元、太湖700万元、望江990万元、宿松1080万元、安庆市辖区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