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2014年微耕机质量调查结果的通报
晋农机科字[2015]4号
各市农机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微耕机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组织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于2014年9月至11月对在用微耕机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结果予以通报。
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机械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有关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机具质量和产品性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购机农民的根本利益。
附件:2014年山西省微耕机质量调查结果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3月9日
2014年山西省微耕机质量调查结果
2014年微耕机质量调查的产品为2013年、2014年全省销量较大的31家生产企业68个型号的微耕机。调查范围覆盖全省11个市。调查对象是2013年、2014年享受购机补贴并投入使用的微耕机用户,共调查258户。调查内容主要是机具的质量,同时对其性、适用性、可靠性和服务质量采用用户满意度指数来进行评价。
一、质量状况
本次调查的微耕机机型,配套动力有柴油机、汽油机,传动形式有皮带传动、齿轮传动,工作部件有前置、后置,工作幅宽从25-135cm,基本涵盖了我省在用机型的种类,调查机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调查机器的平均作业时间为100小时,平均作业面积122亩,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能够反映机器的使用状况。本次调查用户对微耕机产品的性、适用性、可靠性、服务质量等各项指标评价满意的分别为81.4%、82.5%、80.6%、76.8%,评价基本满意的分别为8.1%、14.3%、17.8%、20.9%,评价不满意的分别为10.5%、1.2%、1.6%、2.3%。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防护装置
约11%的微耕机产品防护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旋耕部件、发动机及排气管的防护不到位,个别产品没有防护。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减少了防护装置的装配,也有部分用户从经济角度考虑,要求拆除防护装置。
(二)操作机构
16%的微耕机产品在离合、油门、换挡等操纵机构处的相应操作指示不符合有关规定,28.3%的产品没有设置使发动机只有在空挡和工作部件分离时才允许启动的装置,31.9%的产品没有急停装置。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新版标准的理解执行不到位。
(三)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完全符合要求的微耕机只有76台,占29%。存在的问题一是标志牢固性差,发生卷边、脱落、缺失现象严重;二是部分产品出厂销售时标志不齐全;三是警示标志的形式、颜色与标准要求不符合。生产企业对警示标志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以及对相关标准要求不熟悉,造成警示标志设计不合理、材质差或缺失。
(四)产品使用说明书
近20%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提示内容不够齐全。调查过程中,只有少数用户能拿出产品使用说明书,大部分用户没有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的习惯,说明书失去应有作用。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未根据产品的需要及标准要求认真进行编写说明书。大部分用户不注重阅读使用说明书。
(五)制造质量
微耕机产品制造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焊接质量差、小故障多、换件不方便等。
三、综合评价